一般簽證檢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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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列種類之外國人將被禁止進入泰國:

•  沒有真實和有效的護照。

•  還沒有注射預防天花的疫苗之遊客。

•  對於疾病,拒絕讓人管理者。

•  造成公共危險或國家危害者。

•  賣淫走私違反公共道德者。

•  被泰國政府驅逐出境者。

關於相關細部問題,可與泰國大使館和在國外的總領事館連繫。

旅遊簽證處:

地址 : 123 Chaengwattana Road , Bangkok 1021

電話 :: (662) 981-7171 ext. 3201-2, 3204-5

或專線 575-1062-4, Fax. (662) 575-1066

E-mail:div1303@mfa.go.th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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寵物如經飛機入境,則可在機場申請入境。經由船舶入境者,須向曼谷牲畜發展部申請( Department of Livestock, Bangkok電話:2251-5136、2252-6944),寵物須具免疫注射證明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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從西元 1952 起,為了防止任何種類植物害蟲的媒介進泰國,泰國公佈第一條官方植物檢疫法律。

於西元 1964 年,第 2 次公佈植物檢疫行動。 植物檢疫行為的主要目的將防止侵略性的害蟲和疾病推展到境內,同時避免國際貿易的干涉。

基於國家安全原則,連土壤及堆肥都予以禁止,以減少泰國經濟損失。

以下 12 個項目被歸類為禁止材料的一定來源:

植物害蟲,有機的肥料,土壤,大米,橡膠,柑橘屬,椰子,木薯,棉花,水產的羊齒科植物,菠菜和基因改造植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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